常州市校园电视DV制作大赛具体事项
(一)评比内容
1、校园歌曲MTV
2、课改中的故事
(二)评比要求
影片主题鲜明,主体突出,镜头组接流畅,图像色调纯正、清晰稳定,图像字幕工整大小恰当,解说词清楚、语调亲切,声画同步,动画、特技运用合理,音乐、音响恰到好处。
“校园歌曲MTV” 作品时间120秒以上,主要以中小学生音乐教材歌曲为内容,以广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配以歌词,画面内容以原创为主。
“课改中的故事”作品时间5分钟以内,主要反映发生在课程改革中师生的思想道德、行为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典型故事,以电视短剧、电视散文等为主要表现形式,注重原创。
(三)参加对象
各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校园电视台制作人员(教师、学生),每个学校至少有一件作品参赛;其他学校的校园电视台制作人员(教师、学生)也可参加。
(四)评比时间
二○○五年九月至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截止,二○○五年十二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公布评比结果。
(五)参赛方法及费用
所有作品请制作成VCD或DVD,填写好参赛表格,由各辖市、区电教中心汇总送至常州市电化教育馆资源研发部(教科研大楼4楼)黄老师处。
联系电话:6644155—103、5813260 传 真:6644155转103
每件参赛作品须缴纳评审费100元。
(六)评比奖励
本次活动将设一、二等奖、提名奖、组织奖等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及奖杯,优秀作品将积集出版并在相关媒体播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如果有抄袭现象,将取消比赛资格。
2、本次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大赛组委会说明。
常州市电化教育馆
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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