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校上交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活动案例”的具体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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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者:cyq
关于各校上交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活动案例”的具体事项通知
各校教研组长:
各校选择一份有特色或有代表性的活动研究案例,把案例以及该案例的活动资料,装订成册,于12月29日前上交到区教研室三楼的后勤组。同时,把案例的电子稿件发送到jscyq1123@{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补充说明:
关于活动研究案例,不是开学初制定的学期计划,而是指本学期开展的某一个具体的活动主题的方案。例如《草丛中的发现》(已挂在网上,可以阅读参考)。
天宁区教研室 2008年1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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