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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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虹景小学
发布者:顾婉英(天宁教育文体局)
局属各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五严”规定,区教育文体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查力度,全区各校一旦违规,将继续按照“江苏省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的(见附件)要求,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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