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天宁区中小学美术教师绘画作品展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推动中小学美术教师专业技能的发展,充分展示我区中小学美术教师的美术创作水平,倡导艺术创新多样化,培养鼓励美术教师们努力创作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举行天宁区中小学美术教师绘画作品展。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天宁区书画家协会 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 参展对象
天宁区所有中小学在职专、兼职美术教师。
三、作品要求
1、内容: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绘画,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传统文化的情操,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
2、形式:各种形式的绘画作品和艺术造型均可。如: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综合绘画、炳烯画、素描、速写等,但不包括摄影作品。
3、规格:装裱后宽幅不大于2米.
4、作者需在参赛作品背面贴上作品名称、所在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评奖办法
本次展览设一、二等奖。一、二等奖作品拟按参展作品总数的30%评出。
五、参展方式
请各学校美术教师按通知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前将作品照片电子稿和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发于邮箱386921916@{域名已经过期},作品电子稿文件名统一改成:姓名+作品名称,汇总表文件名统一改成:学校+汇总表,作品汇总后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后请作者将入选作品及作品汇总表于2017年9月26日前报送至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304室。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翠虹路1号,邮编:213000。展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送作品联系人:蒋春燕,手机13584503778。
天宁区书画家协会
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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