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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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陵小学
发布者:蒋琳(兰陵小学)
规范办学行为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保障。11月3日,常州市兰陵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召开“规范办学”专项会议,坚持走以人为本、全面育人之路,加强学校管理,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首先,蔺黎明副校长组织大家学习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和《天宁区规范办学行为评价细则》整理出的《兰陵小学规范办学(教师篇)》。规定分课程、作业、考试、辅导、作息、竞赛、教辅、教师八大方面共17条具体管理规定。蔺校长及时传达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及上级会议精神要求,要求大家: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进一步转变观念。学校一定会强化监管,进一步依法治教;硬化措施,进一步查错纠偏。学习宣传使全体教师对违规行为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违规行为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要对违规行为说“不”,争做品德高尚教师,做人民满意教师。
这次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最后,全体教师签定了《兰陵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并表示一定会落实在具体行动中。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确保了学校开学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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