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书法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论文评比活动通知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和研究中心、直属中学教导处并美术(书法)学科教研组:
为推动美术、书法学科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美术、书法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年会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美术、书法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年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常州市教育学会美术、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教师。
二、征文内容
1.对2011年版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及教材修订的认识;
2.对美术、书法课程教学工具材料使用方法的思考;
3.对美术学科核心素养的认识与实践;
4.美术、书法教学与E学习的合理、有效整合研究;
5.对美术、书法课程教学评价、学生发展评价问题的研究;
6.美术、书法教师对提高自身学科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做法与体会;
7.对美术、书法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
三、征文要求
1.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教育教学、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篇论文。
2.格式要求: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打印。字数以2500—4000字为宜;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不加粗,单倍行距。 “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加粗,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五号不加粗。论文标明页码“第1页,第2页…”。
(1)封面:论文标题,作者单位、姓名、邮编、联系电话,学段(小学、初中、高中);
(2)正文:包括论文题目和论文内容(正文中不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
(3)附表:常州市教研系统教学评比诚信承诺书(必填)。
3.论文必须是参评教师本人原创,对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常州市教育学会将作出如下处罚:(1)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取消该教师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
(2)在常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四、评审费
按市教育学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年会论文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五、评选办法
1.正式评选前,将把参赛论文的电子稿挂在常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请教师监督参评论文是否存在抄袭行为。监督电话:86696792
2.公示后,由市教育学会组织评委统一评审。按常州市教育学会文件规定,在参评论文中,优选90篇优秀论文,按2:3:5的比例颁发一、二、三等奖。
六、征集方式
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教师论文以学校为单位、辖市区学校的教师论文以辖市区教师发展和研究中心为单位,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稿交给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车言宁老师。
2.所有参评论文需上交论文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于2018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 319518338@{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育学会美术、书法专业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备注:
因为需要区域汇总后送大市评选,请天宁区报送论文的教师于11月2日前将论文纸质稿交至天宁教师发展中心304室蒋春燕老师处,论文按照封面、正文、承诺书的顺序装订;同步发送电子稿(含论文、参赛汇总表)于指定邮箱386921916@{域名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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