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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14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成冰

基金会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处

(一)在理事长和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基金会日常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基金会的年度预算和专项经费工作

(四)负责筹备、组织、安排基金会召开的会议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决策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负责基金会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核稿和下发工作

(六)负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七)负责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各部门工作方案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九)负责印鉴使用管理、收发文件工作

(十)负责档案管理,大事记载、开展活动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工作考勤和年度考核管理

(十二)负责财务支出审核、办公用品购买,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三)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接待等工作

(十四)负责基金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处

(一)遵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

(二)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基金会的经营管理

(三)根据基金会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基金会资金正常运转

(四)搜集基金会业务活动情况、资金动态、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理事长和秘书长报告

(五)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基金会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六)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七)负责基金会各项财产的登记、盘点、核对,按规定计提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八)参与基金会及各部门对外业务合同的签订工作

(九)严格按照规定,负责有关捐赠收据的请领、保管、使用。

(十)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账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账务处理。应收款账务处理。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十一)主动研究税务及税法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项目处

(一)拟定项目资助、奖励初步计划,提出资助、奖励项目建议。

(二)对各类项目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类奖助活动。

(三)对实施的奖助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监督和落实。

(四)负责项目实施、结项的材料审核和收集,建立较为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

(五)建立健全项目工作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工作操作程序,实现项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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