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天宁区新教职工入职培训(第一阶段)的通知
关于推荐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参评对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光华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天宁区参评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教学、研训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行业学校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1、2。 三、市级程序 第一阶段:自主报名、材料初审 1.自主报名、单位审核与公示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经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报送至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2.区级选拔推荐 根据评选条件和培养目标,经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公示后由区教师发展中心上报至市教科院。推荐条件相关说明如下: (1)文件中“近五年”时间起止为: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已获得过五级梯队荣誉称号的不得参与同类称号的申报。 (3)评选条件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参评论文应具学术性,字数在2500字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可查,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第二阶段: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申报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教育教学理论考试(闭卷)。具体事宜由市教科院另行通知。 从教以来,在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基本功竞赛中获评一等奖的,可免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0月25日前,各校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人员的下列材料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 1.《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643861939@{域名已经过期}); 2.《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一式两份,一份放支撑材料,一份以学校为单位单独装袋报送)及依据条件自主提供的支撑材料(附件4)交区教师发展中心一楼陈蓉老师处。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推荐申报材料,也不再接收任何增补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学校须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并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安排专人审核佐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票否决,申报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 附件: 1.常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常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区级推荐通知 4.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材料目录清单 5.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 6.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 8.申报人员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9.申报人员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10.评优课及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种类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常州市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常州市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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